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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创新审计质量管控机制,探索实施审计项目后评估

索引号:002656329/2023-62945 生成时间:2023-11-16 15:16:49 发布机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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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是落实研究型审计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近日,龙泉市审计局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审法〔2023〕14号),首次对本局审计项目开展后评估,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制定出台《龙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审计项目后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设置过程类和结果类评估指标,全面提高可操作性,进一步夯实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机制。还明确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业务工作考核推荐参评优秀项目的重要参考

二是成立后评估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法规和审理审理人员为组员,统筹协调项目后评估工作,选定本年度参与后评估的审计项目。

三是探索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今年11月,首次开展三个审计项目后评估,经过审计组自评、评估组打分等环节,对审计目标实现、方式方法运用、审计资源配备、审计结果运用等进行全方位分析、全过程检查,总结经验与不足,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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