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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解读

索引号:002656556/2023-00116 生成时间:2023-01-05 15:50:55 发布机构:市发改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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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龙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日前,经龙泉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局印发了《龙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龙发改规划〔2021〕188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科学推动龙泉市“十四五”时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服务业强县,根据《龙泉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丽水市现代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起草了《规划》。起草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充分吸纳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深入论证,不断优化完善后印发。

二、工作目标

力争打造成为世界剑瓷文创产业发展先行区、长三角和海西区休闲养生旅游示范区、浙闽赣边际商贸物流核心区、浙西南县域数字新经济发展窗口城市。到2025年,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服务供给、改革创新等领域取得明显进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走在丽水市前列,服务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8%左右,2025年增加值达到115亿元,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55%。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培育服务业规上(限上)企业150家左右。

三、主要内容

《规划》突出精准发力,提出优化构建“1+3”空间格局、提升打造“3+3+N”产业集聚。一是提升“一核”城市服务业中心区,优化龙上、龙梅、龙安“三带”特色服务业集聚区。二是依托内核优势,做强剑瓷文创、生态旅游、健康服务等三大特色产业。三是抢抓时代机遇,培优现代物流、数字服务、现代商贸三大新型产业。四是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住房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其他服务等N个支撑产业。

四、特色亮点

《规划》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全面落实省、市级工作部署,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主要体现为实施“四个重大”。一是实施重大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推进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健全服务业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实施重大政策。加大政策扶持与资金引导,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品牌创新。三是实施重大项目。重点在剑瓷文创、生态旅游、健康服务、现代物流、数字服务、现代商贸、住房服务、科技服务、教育培训服务,谋划50个以上,规划总投资500亿元左右的重大服务业建设项目。四是实施重大平台。建设完善汽车空调、青瓷、森林经济三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聚力打造“科创+特色产业”的浙西南科创基地;依托特色文化、生态资源,做优国家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浙江省5A级景区城。

五、保障措施

共有三个方面。一是健全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制定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推出具体措施建立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合力。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创新财政税收政策,充分发挥服务业引导财政资金效用,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强化人才支撑体系,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学研合作互动融合。三是加强监测评价。健全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将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等指标列入本级政府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加强过程监测和管理。

解读部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和财政金融处

联系电话:0578-77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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