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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索引号:735255207/2023-00112 生成时间:2023-01-05 15:35:03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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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图片解读:关于《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龙环发〔2022〕5 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根据《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龙泉规划纲要(2020-2035年)》,以及龙泉市政府按照“生态养殖特色发展”的发展思路,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会同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本规划,规划时限为 2021-2025 年,作为“十四五”时期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二、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过程

首先起草科室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起草《规划》初稿,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未收到任何意见;接着提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最后提交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与农业农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四、内容说明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龙泉市畜禽污染防治工作6大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促进融合发展。加快构造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倡多元发展,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

二是分区分类管理,优化产业布局。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实行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和工业化处理分类管控,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三是依法精准治污,抓好污染防治。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加强其它畜禽散养户及行业配套场所污染治理,并加强畜禽投入管理。

四是坚持科学治污,完善政策标准。坚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导向,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措施、污染防治体系和技术规范。

五是发展智慧治污,加强监管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智慧”水平。

六是加快技术创新,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加强新型实用技术研发、筛选与示范;加快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五、施行时间

《规划》印发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自2022年3月29日起施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规划》涉及的相关内容,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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