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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81000000/2022-58942 主题分类: 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30
文号: 龙政函〔2022〕10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LQD00-2022-0025
有效性: 有效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剑池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3 14:49: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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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1/3/art_1229382450_2453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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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池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村改居工作的请示》(剑街办〔2022〕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街道上报的村改居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水南行政村建制,并入青瓷苑社区、棋盘山社区、水南社区、南秦社区、秦溪社区。

二、同意撤销周际行政村建制,并入周际社区。

三、同意撤销南秦行政村建制,并入南秦社区、七星井社区、南大洋社区、秦溪社区、松溪弄社区。

四、同意撤销宏山行政村建制,并入宏山社区。

五、同意撤销曾家行政村建制,并入望江社区、江南社区、大沙社区。

六、同意撤销张仁行政村建制,并入大沙社区。

七、同意撤销吴岭行政村建制,并入江南社区、大沙社区、芳野社区。

八、同意撤销芳野行政村建制,并入芳野社区。

请你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开展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22〕16号)要求,做好村改居相关工作,确保村社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剑池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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