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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181000000/2022-58941 |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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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文号: | 龙政函〔2022〕10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00-2022-0024 |
有效性: | 有效 |
西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村改居工作的请示》(西街办〔2022〕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街道上报的村改居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七村行政村建制,并入清风社区、金乐社区、东升社区。
二、同意撤销八村行政村建制,并入清风社区、西新社区、后甸社区。
三、同意撤销九村行政村建制,并入西新社区、白云社区、凤凰社区。
四、同意撤销宫头行政村建制,并入白云社区。
五、同意撤销河星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六、同意撤销河村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七、同意撤销河平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请你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开展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22〕16号)要求,做好村改居相关工作,确保村社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街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