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粮[2022]21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2022年早稻(再生稻)订单收购工作,核实早稻(再生稻)订单实际收购数量,并制定早稻订单实际交售清册。现将我市农户早稻(再生稻)订单粮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7天(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龙泉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科反映,联系电话:7123908;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邮编:323700。
龙泉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