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项目建设地点:龙泉市安仁镇;
5、建设概况:项目起点位于龙泉市与云和县交界处,接G322云和段,沿老路布线至严山,向西设隧道穿越严山岭,在大丘另接上已建成G322安仁至西街段,完全利用新建段至长大,之后沿老路布线,在黄林源下穿丽龙高速,向北设大桥跨越紧水滩水库,经丫叉坪、大塆至项坞,再接上老路经安福、梅桥至黄山下,路线利用原高速张畈分离桥上跨丽龙高速,终点位于张畈,接已建G322安仁至西街段。推荐路线全长17.636km,利用段4.28km,实际设计里程13.356km。道路按照双向两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宽度10m,设计速度60km/h。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全线设桥梁10座(其中大桥3座,中桥6座,小桥1座)、隧道2座、平面交叉6处、港湾式临时停靠站3处、隧道管理站1处。
6、项目总投资:约75896.741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对象主要为土地资源(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沿线植被及古树名木、野生动物、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设施、景观资源、文物等。
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等。具体见表1。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名称 | 所在路段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距道路边界(红线)距离 | |||
1 | 严山村 | 新建段 | K0+300~K0+850 | 主线 | 道路南侧 | 11 | ||
2 | 大丘另村 | 利用段 | K5+600~K5+800 | 主线 | 道路两侧 | 8 | ||
3 | 刘坊村 | 新河村 | 利用段 | K6+630~K6+830 | 主线 | 道路西侧 | 6 | |
4 | 长岗村 | 利用段 | K7+400~K7+700 | 主线 | 道路北侧 | 100 | ||
5 | 刘坊村 | 利用段 | K7+800~K8+100 | 主线 | 道路北侧 | 142 | ||
6 | 项边村 | 黄泥岭村 | 利用段 | K8+300~K8+400 | 主线 | 道路南侧 | 36 | |
7 | 竹后源 | 利用段 | K8+450~K8+800 | 主线 | 道路东侧 | 85 | ||
8 | 安康小区 | 利用段 | K9+520~K9+620 | 主线 | 道路东侧 | 50 | ||
9 | 谷坑村 | 利用段 | K9+450~K9+550 | 主线 | 道路东侧 | 125 | ||
10 | 长大村 | 利用段 | K9+600~K9+700 | 主线 | 道路两侧 | 4 | ||
11 | 安仁口村 | 大湾村 | 新建段 | K13+300~K13+350 | 主线 | 道路两侧 | 62 | |
12 | 安福村 | 项坞村 | 新建/改建段 | K14+850~K15+300 | 主线 | 道路南侧 | 7 | |
13 | 庙后坪村 | 改建段 | K15+300~K15+400 | 主线 | 道路北侧 | 198 | ||
14 | 安福村 | 改建段 | K15+500~K16+200 | 主线 | 道路两侧 | 4 | ||
15 | 上店村 | 改建段 | K16+150~K16+300 | 主线 | 道路南侧 | 83 | ||
16 | 梅桥村 | 改建段 | K16+300~K16+550 | 主线 | 道路两侧 | 108 | ||
17 | 张畈村 | 黄山下村 | 改建段 | K17+200~K17+500 | 主线 | 东侧 | 17 | |
18 | 张畈村 | 改建段 | K17+550~终点 | 主线 | 南侧、西侧 | 7 |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规划的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2。
表2 道路两侧规划保护目标一览表
规划名称 | 工程桩号 | 保护目标 | 距离红线(m) |
《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 K6+300~K7+300西北侧 | 居民住宅用地 | 15 |
K9+000~K9+900东侧 |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 推荐线路工程沿线跨越水体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中心桩号 | 长度 (m) | 跨越或涉及的河流 | 水环境功能区 | 水质保护目标 | 说明 |
1 | 严坑湾1号中桥 | K3+620 | 37 | 严坑湾,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新建,位于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0.03m,取水口下游0.13km |
2 | 严坑湾2号中桥 | K5+040 | 26 | 油坑,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新建 |
3 | 安仁溪大桥 | K8+257 | 427 | 安仁溪,上跨,设2排水中墩 | 保留区 | II | 利用 |
4 | 长大大桥 | K9+500 | 217 | 安仁溪支流,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利用 |
5 | 紧水滩水库大桥 | K12+780 | 224.2 | 紧水滩水库,上跨,设2排水中墩 |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 II | 新建 |
6 | 安福溪1号中桥 | K15+878.5 | 47 | 安福溪,上跨,设1排水中墩 | - | II | 拼宽 |
7 | 张畈1号中桥 | K17+103.9 | 46 | 安福溪支流,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
8 | 张畈2号中桥 | K17+345.5 | 46 | 安福溪,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
9 | 安福溪2号小桥 | K17+552.0 | 15 | 安福溪,上跨,不设水中墩 | - | II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筑、隧道施工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及桥面径流水,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等,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废水经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此外,根据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结论,跨河桥梁的建设不会对跨越河段的水文情势产生较大的影响。
2、环境空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拌合站扬尘以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隧道废气、服务站食堂油烟废气等,由于公路沿线较为开阔,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公路运营后汽车尾气影响相对较小,公路沿线及隧道口敏感点环境空气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服务站食堂油烟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3、声环境:公路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公路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和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弃方、生活垃圾和营运期服务站生活垃圾,其中洞渣产生的石方采取拍卖后出售;拆除老路面、挖除沥青层和拆除废弃物运至加工厂地回收加工社会化综合利用,其余一般土方、石方和钻渣均运至弃土场堆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植被的破坏、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对沿线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桥梁施工段水生生态的影响等。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减缓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工程推荐方案张畈村处有一棵古树名木——樟树,位于工程建设范围外,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一般不会对这株樟树产生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排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固态、液态危险品发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引起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临近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等;拌合站配备除尘净化装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尽量减少占地、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优化桥梁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尽可能减小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沿线其他水体的影响。
营运期:通过对超标敏感建筑进行通风隔声窗改造、加强公路路面维护和绿化、禁鸣、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沿线居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加强路面清扫维护,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的影响;隧道管理站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及处理装置,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废水全部回用,不直接排入环境;服务站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暂存设施,生活垃圾纳入区域生活垃圾处置系统;通过加强桥梁防撞护栏、敏感水体跨河桥梁设施事故应急收集装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建设符合丽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及规划环评和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及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及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与沿线居民沟通,做好环保工作,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27日~2022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1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济街91号
联系人:兰主任
联系电话:1395705865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71-8810615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联系电话:0578-7262301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