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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2-55871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9-02  

媒体解读+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2 14:50:56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9/2/art_1229382448_2422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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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龙泉房票来了!9月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为拓宽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有效促进龙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以市场提供安置房源为主的安置模式改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等法律及上级文件,制订《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十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房票定义和适用范围。房票是征收实施单位开具给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被补偿人),用于购买龙泉市域范围内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的购房凭证。房票适用范围为龙泉市域范围内因旧城改造、市重点工程建设等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

第二部分:明确房票安置对象。龙泉市域范围内因旧城改造、市重点工程建设等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根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已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后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被补偿人)。

第三部分:明确了房源类型。房源类型包括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两种。“房票”安置协议及“房票”中应当载明选择的房源类型。

第四部分:房票安置房源库建设单位及标准。明确市建设局负责建立房票安置房源库,房票安置房源库实施动态监管,将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房票安置房源库并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房票安置房源库相关信息。在各征收区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布时,确定实施区块可使用房票的房源库。

第五、六部分:明确房票面值的构成和补贴。通过对近几年龙泉市房屋征收项目中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安置房屋价值的进行比对,结合我市实际,参照相关城市的做法,面值确定为:房票面值原则上按货币补偿标准计算的房屋总补偿价值中经被征收人(被补偿人)申请确定纳入房票部分价值和房票补贴。具体项目的房票面值构成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市政府审定。补贴确定为:被征收人(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规定房源的,给予确定房票部分价值适当补贴(具体补贴额度以每个土地和房屋征收区块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第七部分:明确房票的具体使用规定。房票实行实名制;明确损毁、遗失后的补救措施;鼓励被征收人(被补偿人)全额使用房票安置,房票面值未使用部分不享受相对应补贴。房票面值高于第一次购买房屋价值的部分,经结算后允许折为二次房票使用;购买房屋的总价值高于房票面值部分的,由被征收人(被补偿人)自行补差,补差部分不再享受房票补贴和奖励。房票全额使用的,再给予确定房票部分价值3%的奖励;明确“房票”使用期限原则上为24个月;被征收人(被补偿人)购买安置房源时,房票面值不足的,被征收人(被补偿人)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或按揭贷款。被征收人(被补偿人)及其配偶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可依规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

第八部分:说明房票安置的具体操作步骤。先由被征收人(被补偿人)申领房票,再由被征收人(被补偿人)凭房票购买房屋,最后由房屋销售方凭“房票”向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结算。

第九部分:明确了安置对象购房后,房票资金如何结算。该部分规定对统筹安置房房源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部分:其他相关规定和补充。明确相关主体串通利用房票套现的责任,明确本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四、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0578-71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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