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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集中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61x/2022-56195 生成时间:2022-09-14 15:54:11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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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资源集聚优势,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便企业购买社会服务,根据《龙泉市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8〕48号)有关规定,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一批创新券地方载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科技局将按一定比例择优选定。已认定创新券地方载体的集中复审工作也将同期开展,审核不通过的单位取消地方载体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般应运营一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专业领域的硬件设施及专业化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能力,并在登记提供的服务领域有服务案例;

(三)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四)应符合《龙泉市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应明确主导服务类型,并明确服务价格;

(五)对于国家明确规定应有从业资格或相关资质等级才能提供的服务,地方载体应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和复审程序

(一)申请。申报和复审单位应填写纸质材料《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评审。科技局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审核,审核后确定其服务资格及服务范围,再根据评审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选定。 

(三)公示。由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将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四)确认。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科技局发文,确认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资格。

三、申报和复审材料

(一)《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表》(附件1);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

(三)已开展服务案例的合同或协议;

(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

(五)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价格信息,提供服务相关的仪器设备清单、主要技术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六)创新载体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

(七)承诺书(附件2);

(八)其他能证明创新载体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上纸质材料2份,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在创新券云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应材料电子版。复审单位应提供以上纸质材料2份,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本次地方载体申报和复审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申报和复审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寄送至龙泉市科技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 鹏  陈伟伟     联系电话:0578-7110688

邮  箱:895930185@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广济街27号(龙泉市产业创新服务中心)


附件:1.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表

          2.承诺书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4日

关于开展2022年龙泉市创新券地方载体集中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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