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下达龙泉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通知

索引号:002656556/2022-55069 生成时间:2022-08-05 09:20:4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龙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3号)、《关于印发龙泉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方案》(龙发改产业〔2022〕1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将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附件:龙泉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明细表.doc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4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