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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656273/2022-55469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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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文号: | 龙农字〔2022〕20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65-2022-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21〕2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43号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提升防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现将《2022年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6日
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是实现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农药减量控害的主要措施,也是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做好2022年度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实现化学农药减量保丰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全市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7.2万亩(其中以水稻等粮油作物占比80-90%,兼顾茶叶、蔬菜等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1.65万亩,推广面积8.7万亩。将小梅镇、竹垟乡建设成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乡镇,示范乡镇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5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农户自防区减少10%。
二、主要工作
1.健全植保飞机作业补贴制度。积极培育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元主体、专业服务”的病虫害防控新机制。重点支持利用植保无人机进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具备植保无人机装备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可在本市辖区内接受农户委托开展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并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对水稻、油菜等病虫害统防统治进行飞防服务的,给予每亩次10元补贴,每季作物每亩补贴1次,同一地块每季作物仅享受一次补贴。社会化服务组织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和飞防作业轨迹,核对无误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的服务主体,取消其当年享受补贴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补贴资金并三年内不准申报,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效果好、效率高的优势和病虫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建设主体在示范基地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采购相应的防控物资(高效药械、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和诱捕器等),确保核心区综合防控措施全面落实,以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以“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为突破口,推动我市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又好又快发展。
3.培育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全市进一步加强摸底调查,掌握全县已登记的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作业能力、从业人员和植保机械数量、开展服务情况等基础信息,从中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作为县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对象,并按照《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方案(试行)>的通知》(龙农函〔2021〕8号),结合组织建设、服务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开展认定并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市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组织实行奖励。根据省、市、县三级发文认定名单,对省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奖补资金2万元,市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奖补资金1万元,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0.5万元。年服务面积在2000亩以上但未被列入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0.3万元补助。各服务组织需提供无人机飞防轨迹图及服务材料,奖补资金按就最高项的原则兑现,若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次年获评更高一级的称号补差额,不可重复享受补助。并依托现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先进植保器械配备,不断建立健全植保机械名录库,支持规模生产主体和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配备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着力提升植保装备的智能化水平。
4.全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农户(专业服务组织)遵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积极采用农业措施、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措施,努力实现主要病虫防治技术的集成和创新,逐步形成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及规范。建立千亩以上的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1个,在核心示范区,推进种子统购、肥水统管、病虫统治、水稻统收的“四统”服务。创建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乡镇,采用2-3项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提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水平,带动绿色防控推广应用。
5.建立健全农药“进销用回”闭环管理。加强农药定额制施用标准建设,不断完善5种农作物农药定额制施用技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各农资经营店利用好“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特别是借助农资监管系统,逐步设立供给端农药超额购买预警机制。同时要求各农资经营单位、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规模生产主体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进货-销售-使用-回收”台账,有效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工作,最终实现化学农药闭环管理。
6.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根据《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对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备案管理,督促专业化服务组织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服务。要求装备能力匹配,服务协议完善,田间档案记录完整,规范科学用药,档案齐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合力。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土肥植保站、农作站、种子站、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抓住关键时期、重点环节,细化防治任务和措施,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土肥植保站负责技术指导,牵头实施工作;执法大队负责确定农资经营网点协议定点及日常管理、定点农资经营网点巡查监管等工作。
2.整合资金投入,推动发展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对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决策部署,加强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有效整合现有项目资源,切实加大对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的资金投入,促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推广和普及。逐步形成市场参与为主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补贴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病虫绿色防控领域,完善投入机制,提升发展能力。
3.加强培训宣传,推动能力提升。一是市乡村三级联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让全社会都了解、接受和欢迎绿色防控的产品,着力提高社会对绿色防控农产品的认知度,促进绿色防控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从事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的人员培训,重点内容为绿色防控新技术、科学用药、成熟技术等技术技能培训等,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带头人。全市培训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技术人员50人次、农民300人次以上的目标。核心示范区农户培训率达到100%。
4.严格督查指导,推动目标实现。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农业发展及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街道)必须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的开展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关键时期我局将派出督导小组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
四、附则
本方案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文件中关于扶持奖励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龙农字〔2022〕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8:相关表格
附件1:
龙泉市2022年农作物统防统治任务分解表
乡 镇 名 称 | 粮食面积 (亩) | 水稻面积 (亩) | 统防统治面积 (亩) |
龙渊街道 | 5200 | 3570 | 1700 |
西街街道 | 5032 | 3500 | 1700 |
剑池街道 | 3730 | 1500 | 1300 |
塔石街道 | 7156 | 4440 | 2600 |
八都镇 | 22293 | 18020 | 9100 |
上垟镇 | 13568 | 9600 | 5600 |
小梅镇 | 11253 | 9100 | 4800 |
查田镇 | 14641 | 11690 | 7500 |
安仁镇 | 14244 | 9750 | 5500 |
锦溪镇 | 9026 | 6660 | 3900 |
住龙镇 | 3408 | 1690 | 1100 |
屏南镇 | 6642 | 2900 | 2600 |
兰巨乡 | 14053 | 11980 | 7000 |
宝溪乡 | 5760 | 2940 | 2200 |
竹垟乡 | 9835 | 6240 | 3900 |
道太乡 | 8438 | 4340 | 3000 |
岩樟乡 | 2673 | 1000 | 800 |
城北乡 | 11618 | 4900 | 4000 |
龙南乡 | 9330 | 6780 | 3700 |
全市合计 | 177900 | 120600 | 72000 |
附件2:
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融合服务协议(适用于大户、散户)
甲方(种植大户、散户):
乙方(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为了有效推进整村(合作社)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按实际面积参加统防统治服务,作物名称 ,总面积 亩,配合乙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合理施肥、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2、甲方自行购药的,按照双方协商的防治意见进行配药,并对自行提供农药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完成防治作业;作业时间、地点及防治方案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负责建立病虫统防统治档案,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作如实登记。
3、向甲方收取合理的防治费用。具体作业服务费双方协商。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融合服务协议(适用于整村(合作社))
甲方(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
乙方(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为了有效推进整村(合作社)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按实际面积参加统防统治服务,作物名称 ,总面积 亩,配合乙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合理施肥、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2、农户自行购药的,按照双方协商的防治意见进行配药,并对自行提供农药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完成防治作业;作业时间、地点及防治方案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负责建立病虫统防统治档案,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作如实登记。
3、向甲方收取合理的防治费用。具体作业服务费双方协商。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一、基本信息 | |||||||||||
种植主体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作物名称 | 作物品种 | 种植面积 | 播种时间 | 种植方式 | |||||||
二、防治记录 | |||||||||||
防治日期 | 药剂 (成分、含量) | 亩用量 | 作业面积 | 施药方式 | 备注 | ||||||
附件5:
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情况登记表
服务主体:作物类别:
序号 | 服务 对象 | 地址 (乡镇、村) | 服务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签字确认 |
注:本表需经核实公示无误后连同核实面积表于9月30日之前报农业农村局。
村委会主任(签名):
责任农业干部(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名):
上报时间:
附件6:
2022年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核实面积表
填报乡镇(章)
服务组织 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服务地点 | 服务农户数量 | 服务面积(亩) |
责任农业干部(签名):
乡镇领导(签名):
上报时间:
附件7: 龙泉市2022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受惠对象 公 示 为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我市将对开展植保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服务组织实行补贴政策。经汇总,下列服务组织符合扶持政策,见清册。 为保证粮食扶持的公开、公证、公平,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扶持政策受惠对象的扶持力度和资金专项使用的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 月 日上午8:00至 月 日下午5:30止。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要盖单位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22年 月 日 附件8: 龙泉市2022年度病虫统防统治核实公示结果呈报表 | |
核实公示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月 日 |
核实公示地点 | |
核实公示方式 | |
核实公示结果 | 经核实公示全(乡、镇、街道)2022年度病虫统防统治共 户,面积 亩,其中提供服务 的 服务面积合计 亩。其中油菜 亩,水稻 亩,其他 亩。 公示反映情况 。 |
负责人(签字): | |
核实公示工作人员(签字): | |
公示单位(章) | |
日期: |
注:本表必须同时提交清晰的公示现场打印图片A4纸作为附件。
208《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的意见》KLQD65-2022-00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