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城北乡实际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城北乡农村家宴规范管理制度>的通知》(城政〔2021〕51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0日起实施。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