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龙防控办〔2022〕14号)和《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通过企业员工自行申报,经市经商局审核,拟确定对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宏武阀门有限公司2名老员工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宏武阀门有限公司、浙江三田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4名新员工给予来龙就业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1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济商务局企业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8-7262247
通信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