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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6679/2022-54809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龙泉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7-21
文号: 龙公通字〔2022〕7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LQD07-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龙泉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龙公通字﹝2022﹞33号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6 10:11: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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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9/21/art_1229513880_2424588.html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9/21/art_1229513880_2424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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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QD07-2022-0001

各科所队、处室、中心:

经公安局研究同意,原《龙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公通字﹝2022﹞33号)文件废止,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22年7月21日起施行。

龙泉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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