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丽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150/2022-54762 生成时间:2022-07-25 10:30:47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2〕120 号)的要求,组织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建设、国家公园创建、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垃圾分类、政务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民营经济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工程等项目申报重点方向开展申报和建设工作。

2.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丽水市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标科(华楼街395号521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监管科联系,联系人:毛晓蓉,联系电话:7769369。

附件1: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黑章).pdf

附件2.2022年丽水市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docx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