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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周际聚仁堂大药房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单位的公示

索引号:/2022-54590 生成时间:2022-07-18 11:44:25 发布机构:龙泉市医保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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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评估细则》《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丽医保发〔2021〕102 号文件精神,龙泉市医疗保障局对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龙泉市周际聚仁堂大药房进行材料及现场审核、部门意见函询后,拟将龙泉市周际聚仁堂大药房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7天(20220718日-2022072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0725日前,以现场或信函形式向龙泉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如采取信函形式,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龙泉市新华街36号(龙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邮    编:323700

联系电话:0578-7126560

龙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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