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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331181000000/2022-53952 生成时间:2022-06-28 16:05:24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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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现将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1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国办函〔2020〕109号,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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