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关于丽水市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人社办〔2022〕9号)文件精神,拟对龙泉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现将第一批622家拟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电话:0578-7760623。
地址: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中山东路人力资源市场)
附件:第一批公示名单.xlsx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