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龙腾虎跃,“泉”民迎春促消费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龙防控办〔2022〕20号)和《关于开展龙腾虎跃,“泉”民迎春促消费消费券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龙经商〔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市经济商务局、市国资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现将补助商家名单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市财政局企业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8-7261812、0578-7214470
通信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新交通大楼10楼
附件:2022年龙泉市龙腾虎跃,“泉”民迎春促消费活动资金补助汇总表.xlsx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