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文件,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21年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贴工作,经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申报和相关工作人员审核,认定龙泉市仙平家庭农场等1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符合相关申报条件,每头给予500元的补贴,享受补助金额共67.45万元。
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0578-7766107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