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索引号:002656425/2022-52896
生成时间:2022-05-20 11:34:4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831。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公告天数 |
1 | 浙龙国用(2013)字第1542号 | 龙泉市教育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龙泉市公园路9号 | 15个工作日 |
2 | 龙字第015082号 | 龙泉市教育委员会 | 房屋所有权 | 龙渊镇公园路9号 | 15个工作日 |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