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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暨卫生强市建设规划

索引号:002656556/2022-51727 生成时间:2022-04-08 14:12:30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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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暨卫生强市建设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一、人群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五、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第二章 “十二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及全民,促进卫生公平发展。

2.坚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促进卫生均衡发展

3.坚持制度创新,要素驱动,促进卫生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卫生多元发展。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优先发展公共卫生

1.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3.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4.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5.加强精神卫生工作

6.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7.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

二、强化基层卫生工作,

1.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全面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功能。

3.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新体制

三、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建设。

2.实施乡镇卫生院创强工程。

3.支持民营医院规范发展。

4.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1.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深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能力建设。

五、实施科教兴卫战略

1.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

2.加强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

3.发展医学重点学科。

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深化改革,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三、加大投入,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四、加强宣传,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龙泉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暨卫生强市建设规划


为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和《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我市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人群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0年,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7.20岁,比2007年(74岁)提高了3.2岁,婴儿死亡率为5.01‰,比2005年(9.25‰)下降了4.2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92‰,孕产妇五年平均死亡率为15.48/10万。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通过优化医疗资源整合,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医疗卫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省级验收合格。建设丽水级重点学科1个(肝胆外科)、龙泉市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科研项目立项6项,引进医学专业本科生33 名。

2010年,全市有各类医疗机构227家,床位71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47张。共有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618人,比2005年(435人)增加了183人,每千人口医生数2.15人,其中有执业(助理)中医师76人,每千人执业(助理)中医师数0.25人,执业护士349人,比2005年(189人)增加了16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21人。有执业乡村医生132人。

三、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

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制订实施《龙泉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年)》,共设置市级医院2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乡镇卫生院16家,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29家,村卫生室124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死因监测;卫生监督体系日趋完善,设置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3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成丽水市级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 10 家,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4.14%和90.01 %;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达到181%,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连续6年获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称号。2008年取得“省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全面推进卫生乡(镇)、村建设,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16%,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02%。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省级健康教育示范点1家,丽水市级5家。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有较大提升,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4.13%,比2005年(77.05%)提高了17.9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水平达185元,比2005年(40元)提高了145元,2010年住院总补偿率35.54%,比2005年(18.14%)提高17.4个百分点,门诊报销比例达2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突破,2010年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91.44%。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20元,城乡社区责任医生覆盖率达100%。

五、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大发展时期,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6000万元。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新建安仁、小梅等10家乡镇卫生院业务大楼并投入使用,对妇保所、八都镇中心卫生院等17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启动了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加大硬件设备投入。五年完成设备投入1600多万元,其中专业设备投入1100万元,彻底改变了基层卫生单位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的状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卫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要素制约仍然突出。当前,卫生发展方式滞后,以外延式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科学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和卫生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卫生资源配置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亟需提升;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带来的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卫生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十二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区域中心以及实现全面小康两大战略目标,牢固树立“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从市情出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目标,构建全民健康促进体系,为全面建设更高要求的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及全民,促进卫生公平发展。以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使全市人民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

2.坚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促进卫生均衡发展。充分利用、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注重卫生服务可及性,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积极探索有龙泉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新模式。

3.坚持制度创新,要素驱动,促进卫生可持续发展。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才、科技和信息驱动为主导,强化要素支撑,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卫生多元发展。强化政府在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增强卫生发展活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达到卫生强市标准,初步凸显浙闽赣三省边际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孕产妇五年平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5%;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0%;食品安全检测覆盖率达到90%。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市每千人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51人,每千人执业中医师(含执业助理中医师)数≥0.3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77人,每千人拥有社区责任医生数≥0.75人。每千人床位数控制在4.13张。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9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规范管理率≥60%。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90%,重点人群动态健康档案建档率≥80%;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巩固在100%以上,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

龙泉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完成值

2015年目标值


健康素质

1

人均期望寿命

77.20

78

2

孕产妇死亡率(五年平均)

1/10万

15.48

≤10

3

婴儿死亡率

5.01

≤8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92

≤10


公平与

保障

5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

94.13

≥95

6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

%

65

75

7

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

%

2.8

≥5

8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

%

94.16

95

9

食品安全检测覆盖率

%

90

卫生资源

10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2.15

2.51

11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1.21

1.77

12

每千人床位数

2.47

4.13

健康需求与

管理

13

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

77

95

14

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

%

60

15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80

88

16

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

60

17

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

%

100

100


第三章  十二五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优先发展公共卫生

坚持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公共卫生强化工程。全面加强疾病防治、爱国卫生、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和卫生综合执法等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构筑起有效维护公众健康的安全屏障。

1.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按照“一支队伍、一套机制和五个系统”,即建立一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应急队伍,到2015年,初步实现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的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科技支撑五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能够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的需要。健全应急救治体系,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120急救指挥中心,实现全市统一指挥。加强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市人民医院储血点和输血科建设,推广自体输血技术,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加强固定献血点建设。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联系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到2015年,市疾控中心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数量占规定编制内的人数比例≥50%,仪器设备和监测能力达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加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争取市疾控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质。加强严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的鼠疫、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继续抓好扩大国家规划免疫工作,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100%,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和社区规范化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主要能力建设和业务指标继续保持在丽水市前列。

3.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建设,深入开展以卫生改厕、饮用水安全工程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力度。大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建立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社区化的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健康促进社区、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企业等一批健康教育示范阵地,广泛利用媒体和网络技术,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幅提高居民核心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按照省项目要求,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加强市妇幼保健所建设,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2%。培育和深化妇幼保健“五全”服务理念,全面实施产前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代谢性疾病筛查,完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措施,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全面推进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以龙泉市精神卫生中心(锦溪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争取扩迁建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以专科医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为依托,加强精神病人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提高重型精神病人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精神疾病诊治水平。市人民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及心理咨询和干预室。加强社区戒毒机构建设,规范开展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

6. 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等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升卫生综合执法效能。市卫生监督所和派出机构办公用房分别达到12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按照卫健委《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配备监督执法装备,落实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健全职业病防治机制,完善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规范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监管能力,有效控制职业危害。市人民医院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

7、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监测,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基层卫生工作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新增卫生资源向基层农村倾斜的要求,着力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配置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设置率达100%,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率达≥70%,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50%。实施村卫生室补网工程,到2015年,完成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170家,对中心村的卫生室实施培育计划,提升服务能力,对卫生室空白村采取巡回医疗、定时定点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基本构建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改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基础设施和设备达到规定标准。

2. 全面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功能。切实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完善社区责任医师工作规范,推行网格化管理、巡回式服务,深入实施城乡社区“三大类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乡镇为单位项目达标率≥90%,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动态档案规范建档率≥80%。全面实施卫生与健康年度报告制度,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管理,主要慢性病规范管理率≥60%。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和适宜技术下基层行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形成“小病在社区(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健康管理,按现居地管理原则,建立流动人口卫生服务和管理网络体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逐步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与本地户籍人口接轨,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 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新体制。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服务人口和机构职能,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建立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遵循保障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比较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基层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以均衡配置为导向,建立市、乡、村三级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合作共享的新机制,形成市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新模式。

三、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以结构调整带动服务升级,加快建立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良好、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增强医疗服务的整体综合实力。

1.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建设。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公立医院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参与监督的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探索医院职业化管理路径,推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医院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实施外部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行临床路径,实施标准化诊疗服务,提高医院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做强人民医院综合实力。加强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争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床位数达到600张;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探索实施全市医学影像医疗资源整合,挂靠市人民医院建立龙泉市影像医学(放射)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各乡镇卫生院与诊断中心实行信息化联网,实现医学影像(放射)实时在线诊断。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鼓励与省内或国内名院名校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医疗技术协作,提高疑难杂症诊治的能力。在重点学科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疾病诊治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做精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以“名医、名科、名院”建设为抓手,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医院的全面健康发展,争取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以创建“名院”为契机,重视中医医院办院特色、突出中医优势、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综合服务能力,以创建“名科”为抓手,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中医学科建设,以科研提升中医药的竞争能力,建成中医药特色明显、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医医院。设立中医发展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市乡镇及村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有机统合市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初步确立中医院为全市中医药发展指导中心的地位。

2.实施乡镇卫生院创强工程。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市中心镇建设和人口集聚的趋势,对具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实施创强工程,重点支持红十字医院、安仁镇、八都镇、查田镇卫生院做强医疗服务能力。16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开展中医中药服务。实施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丽水市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5个。

3.支持民营医院规范发展。按照区域医疗机构布局规划,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办医新格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和临床检验等医疗服务机构。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床位100张以上)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乡镇、农村举办口腔诊所、门诊部。

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继续教育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4. 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实施诊疗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广导诊、周末门诊、方便门诊等便民服务措施,实施门诊病历手册一本通、检验检测结果一单通,医疗服务信息一点通,门诊就诊服务一卡通;设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网络平台,公开医院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预约挂号系统、院前救护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延伸并加强医疗院前和院间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兼顾普通门诊保障,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巩固在95%左右,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积极探索简便易行的群众个人缴费方式。提高参保人员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积极推进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有选择地提高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住院补偿水平,扩大大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病种范围;提高中医药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比西医药诊疗项目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强化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衔接和并轨,不断缩小不同保障制度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补充性医疗保险,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深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合理控制服务成本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制定出台《龙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加强绩效考核。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5%以上。

3.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一卡通”即时结报,力争实现参合农民在丽水市级定点医院的即时结报。改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公用房条件,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报销审核管理力度,加强稽查工作,配置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稽查用车。

五、实施科教兴卫战略

建立和完善卫生科技创新、卫生科教管理和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力争我市卫生科技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1. 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定《龙泉市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积极鼓励在职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选送一批青年骨干到省内外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学习深造,争取列入省、丽水市卫生高层次培养计划2人以上;市级医院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在卫技人员中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50%以上卫技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立名医培养机制,开展名医评选活动,落实名医师带徒制度,培养丽水市级名中医2名以上,培养一批“德技双馨”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名医。创新医学教育模式,大力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基层新进卫技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卫技人员队伍。继续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养,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

完善卫生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破除卫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限制,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人员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基层农村卫生服务津贴制度,引导和规范城乡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积极推进全市卫生人才全行业管理和统筹使用

2.加强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加大对科研成果奖励的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争每年新承担丽水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力争获得丽水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深入实施“适宜技术下基层”行动,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为出发点,以适宜技术示范基地为平台,完善卫生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加快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扩大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和现有成熟诊疗技术在基层的普及率和覆盖面。健全居民健康科学知识普及体系。

3. 发展医学重点学科。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考评、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重点学科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学科创新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医学重点学科群。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加大中青年医务人员和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瞄准医学科技前沿,发挥重点学科的综合优势,强化专科特色,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到2015年,力争建成省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专科)1个、丽水市级重点学科3个。

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以规划带项目,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市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人民医院迁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新建,完成全部政府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改扩建,全面完成170家村卫生室的新建、改扩建,启动中医院迁扩建工程。十二五期间,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4亿元以上。

构建卫生信息支撑平台。以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加快形成统一高效、共建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卫生信息化体系。以推进“数字卫生、增进健康”项目为抓手,以标准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建立市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跨系统、跨机构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领域卫生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强卫生信息综合监管,推动卫生服务与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卫生发展规划和建设卫生强市重要性的认识,将卫生发展规划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建设。建立健全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效果。确定卫生阶段性、单项性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强化卫生规划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 深化改革,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符合龙泉实际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理清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多元办医等改革政策。把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卫生强市建设的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三、加大投入,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公共财政支持和政府干预,是实现健康公平的重要保证,政府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保证对卫生事业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10%。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基础性重要设施、卫生要素发展、中医药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和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四、加强宣传,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医德医风、职业规范教育和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推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新风尚。加强卫生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实现卫生发展规划和卫生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龙泉市城区医疗机构分布图

2. 龙泉市全市医疗机构分布图

3.龙泉市“十二五”医疗卫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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