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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2-04-08 11:54:56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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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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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回顾………………………1

(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1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可喜成果………………2

(四)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3

(五)文化体育产品更加丰富……………………………………3

(六)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4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总体目标……………………………………………………6

三、发展的具体任务…………………………………………………7

(一)文体基础设施建设…………………………………………7

(二)文化艺术与文博……………………………………………7

(三)广播影视和体育…………………………………………11

(四)、文化产业…………………………………………………12

四、保障措施………………………………………………………13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13

(二)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13

(三)培养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14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动力………………14

(五)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15


龙泉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按照《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和《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要求,根据《龙泉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全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回顾

(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龙泉青瓷城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于2008年10月顺利开工建设(其中有青瓷博物馆、大师创作区和国际陶艺村3个功能区);新的文化馆、图书馆、剧院等文化设施于2010年后竣工,2011年投入使用;市、乡镇、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创建乡镇文化中心19个,村级100平米文化活动室110个,体育小康村150个。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成功实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送戏送书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等十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十一五”以来,共送戏下乡500余场,送电影6000余场,送书46400余册,培养农村文化员、业余文艺骨干和村级文化管理员200余人,全市建立了百余支业余文艺队伍。乡镇每年举办一次汇演,送戏下乡到村达800/0以上。创建2个省级文化示范村,44个省级文化示范户,建立一个市级信息共享工程中心和2个服务点,以及400多个行政村的文化信息共享网点。

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目前,龙泉市广播覆盖率达到98.13%,可听率达85%,全市444个行政村已有327个行政村建起村广播室。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使我市387个行政村与市区有线电视同网传播,有线电视终端用户已达5万多户,其中农村占50%,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8.73%。低保工程的实施使3700多户低保户享受到广播电视均等化服务实惠,彩虹工程为困难户免费发放了1450台电视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可喜成果

顺利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搜集到“非遗”线索2.3万条,整理出“非遗”项目1325项,其中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龙泉宝剑锻制技艺和龙泉青瓷烧制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它还有8项“非遗”项目列入浙江省名录,22项列入丽水市级保护名录,53项列入龙泉市非遗名录。“曾芹记古窑坊”获得浙江省首批23个传承保护基地之一,徐朝兴、沈新培被列入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毛正聪、沈新培、陈阿金、夏侯文、叶时木、季大科、翁清泉、项木松、赖火林等十人被确认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29人被确认为丽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43人被确认为龙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龙泉市宝溪乡、沈广隆剑铺、龙泉宝剑厂有限公司被列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龙泉市被列为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旅游景区,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被列为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组织龙泉青瓷赴法国举办《中国意境》人类非遗龙泉青瓷巴黎展。龙泉市被评为省级民间艺术之乡。

(四)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文物普查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的野外普查任务,并通过了丽水市组织的文物普查第一阶段的野外普查任务验收。完成了省保单位顺德桥、安仁永和桥、黄南古溪桥、浙大分校旧址等维修工作,完成了龙泉窑枫洞岩窑址考古发掘和窑址的保护展示工作,并对大窑村进行村容整治,建起了小水碓,陈万里先生纪念亭和纪念馆及游览便道。

(五)文化体育产品更加丰富

群众文艺作品佳作不断。创作演出音乐、舞蹈、小品等作品150多个,美术、书法、摄影作品300余幅。龙泉山歌《啰啰口来 》代表浙江省参加在陕西西安举办的全国原生态民歌大赛获得优胜奖。龙泉市人民政府首届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完成,共评出银奖3名、铜奖7名、优秀奖20名。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省首届体育大会在舞龙、拔河、龙舟、蹼泳等项目上获2金6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获2.34枚金牌。09年第二届市运会:获金牌33枚、银牌18枚、铜牌8枚。2010年承办省首届体育大会三项比赛。创省体育强镇4个,先进街道1个,小康型老年体育乡镇11个,体育小康村150个,为农村建健身路径90余条,篮球场50余个,乒乓球桌150余台,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60余人。40%的市民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场地人均面积0.80㎡。                  

(六)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

歌舞厅、健身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企业,随着市场发展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利用,进入大规模更新改造阶段。皇朝娱乐休闲会所、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英皇娱乐会所、健身房、游泳池等一批文化体育场所的开业,提高了大众文化娱乐休闲生活的文化档次。龙泉青瓷、龙泉宝剑在丽水市四大文化产业占了两项,近些年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现建有青瓷企业280余家,宝剑企业240余家,为我市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在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乡镇、村级)还不够完善,财政投入尽管增加大,但与需要相比还很不足;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能力不够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活动档次和质量都有特提高;文化体育人才匮乏;文化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够明显等,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改善。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发展战略,以推动“三市”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大文化体制优势,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构建独具龙泉特色文化事业、产业体系,大力提高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我市“活力龙、幸福泉”建设和浙闽赣边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为目标,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的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发展具有龙泉特色的文化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具有龙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文化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实力大大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增多,努力实现文化魅力独特的“活力龙、幸福泉”发展战略和三省边际区域文化中心。

发展的重点目标:

至2015年

——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文化活动阵地更加巩固。市本级、乡镇、社区、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城市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城乡特色文化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文化产业发展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具有龙泉特色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创作出既有思想内容,又有市场价值和龙泉特色的文化精品。

——文化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建设完善文化队伍,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文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效益更加明显。

——2011年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市)的基础上,启动创建省级体育强县(市),力争至2015年达到国家级先进文化县(市)标准。

三、发展的具体任务

(一)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完工,完善内部设施装置,图书馆藏书达28万册,两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中心集镇全部达一级文化站标准,创建图书馆乡镇分馆5个,全市444个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其中三分之二村级文化活动室面积达100平米以上。

2、龙泉新剧院建设工程完工,完成剧院内部设施装置,力争达到国家三级剧院标准。建设市区电影数字影院1个,建设“乡村戏苑”(室外舞台)6个。

3、建设游泳馆一个,创体育强乡镇五个,实现小康体育村二百个。创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示范乡镇2个,省级文化示范村3个,省级文化示范社区1个。

4、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完成双向网改造任务,提升视频质量,使数字电视成为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全面完成 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网络双向化改造达90%以上。农村有线广播行政村联网95%以上,95%以上农户听到广播。

(二)文化艺术与文博

5、扩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功能,在争取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扩大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覆盖面,建好全市1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和444个行政村终端网点并正常运行。

6、增加公共图书馆藏量。市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购书费,图书馆每年增书1万册。

7、继续开展广场文艺演出、群众歌咏比赛、广场健身舞、图书馆系列服务等活动;推广普及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大众文化;加强未成年人的文化建设,发展老年文化事业;年组织培训农村文化骨干50名。

8、坚持文化下乡活动,充分发挥演出大篷车、电影放映车和图书流动车的作用。每年送戏不少于100场,送电影每年2000场以上,每年开展万册图书下乡活动,50%行政村建有1支以上业余特色文体团队。乡镇每年在本土汇演一次,做到“乡乡有汇演,村村有节目”。

9、扶持本土艺术作品创作。继续实施每两年一次龙泉市人民政府文学艺术奖的评奖工作。争取每年组织一次业余文艺骨干进行文学艺术采风活动,省级以上获奖的文艺作品每年不少于2个。

10、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等机制、体制建设。建立龙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相关政策,制定《龙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50万元;成立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1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在全国第一次非遗普查的基础上,深入调查、挖掘富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普查、挖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汇编整理,建立龙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编制《龙泉市青瓷传统烧制技艺数字化保护库》,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编纂出版《宝溪青瓷文化》以及《龙泉谜语》、《龙泉谚语》等极具地方特色又急需保护的文化遗产书目。

——建立非遗项目保护体系。组织申报丽水市级、省级、国家级非遗名录,对省级以上非遗保护项目实施重点保护。

——完善中职校青瓷传统烧制技艺传承基地和武术学校菇民防身术(凳花)传承基地建设;有计划的建立青瓷传统烧制技艺传承基地、宝剑锻造技艺传承基地、开天门传承基地、菇民防身术(凳花)传承基地、炼火传承基地、高机与吴三春传承基地。

——建立健全传承人保护体系。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建立传承人数据库,组织传承人培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申请创建国家级、省级龙泉青瓷文化生态保护区,编制国家级、省级龙泉青瓷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方案。

1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工作。

——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展示馆。包括青瓷博物馆、宝剑博物馆、香菇博物馆和高机与吴三春馆。

——举办“非遗”论坛,配合做好龙泉国际青瓷·宝剑节工作。

——组织重温“海上陶瓷之路”龙泉青瓷世界巡回展。积极参加国际、省内外各种非遗博览会。

——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创作文化精品。编制《高机与吴三春》大型歌舞剧或影视剧。弘扬畲族文化,举办“三月三”畲乡风情文化节。研制青瓷乐器,组建青瓷器乐队。

13、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持护单位。完成第七批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的申报,具体包括龙泉窑制瓷作坊、浙大龙泉分校旧址、龙泉廊桥、龙南菇民建筑群。

14、全市各级文保单位的修缮保护和展示

——国保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对岙底大湾窑址实施考古发掘;对大湾窑址、岙底山头埕窑址、衫树连窑址、溪口窑址进行清理、保护展示;对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规划进行重新编制;同时对大遗址附近村庄、道路实施环境风貌整治。

——省保单位浙大龙泉分校旧址。完成浙江大学龙泉分校旧址纪念馆陈列展览的布展工作;同时对分校旧址门楼实施全面翻新和旧址的日常维护保养。

——龙泉窑青瓷作坊。对分布在八都、木岱口、大坦、溪头、下基的12处龙泉窑制瓷作坊进行保护维修。

——古建筑。完成省保单位古溪桥河道清淤、修复卵石河堤、整治廊桥周边环境等项目;对永和桥桥层、桥墩进行维修、加固工程;完成济恩桥、顺德桥佛龛改建项目;对龙南菇民建筑群:凤阳山菇神庙、龙井菇神庙、麻竹坑菇神庙、下田菇神庙进行维修保护。

15、水下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加紧对紧水滩库区淹没于水下的龙泉窑遗址进行考古调查。

16、完成龙泉市博物馆馆藏青瓷器物修复,计划三级以上文物30件;三级以下文物50件。深化龙泉青瓷博物馆陈列展览、丰富展览内容及形式。

(三)广播影视和体育

17、自办对农广播每周3档以上, 980/0以上低保户减免广播电视节目收视费。

18、建立农村和学校电影放映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和学校电影放映队。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思路,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和学校电影放映服务长效体制机制,改善放映条件,确保我市建制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电影。

19、加快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科学、有针对性的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全民身体素质。通过体育创强等平台,积极引导农村、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当地特色和优势的群众体育活动。在“十二五”期未,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国民体质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0、加快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小康体育工程,以体育创强为载体,因地制宜兴建体育健身设施,重点扶持、资助以村、社区为主体的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大力开展体育强镇(乡)创评工作。在“十二五”期末,建设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一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一平方米,创体育强镇(乡)10个,实施小康体育村444个。

21、努力提高业务训练水平,大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全面实施“教体结合”工作,推动一批体育传统学校和基地学校上新水平。在“十二五”期间,增设切合龙泉实际的体育重点项目1-2项,通过培训和引进相结合,建设一支有较高水平的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干部队伍,培养一批优秀体育人才,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体育人才,力争在各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四)、文化产业

22、建设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该基地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2.85公顷,工程概算25122万元,设博物馆展示区、大师创作区、国际陶艺村等三个功能区。(一期工程现为浙江省集聚发展31个文化创意园之一,省级服务业集聚园区,计划2012年建成)。二期工程:用地约150亩,设入口区、综合商业区、实习培训区等三区块,计划在2015年建成。三期工程——度假山庄,“十二五”期间启动该项目。

23、启动龙泉中华宝剑文化园区和剑瓷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完成龙泉宝剑博物馆改造布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的民间博物馆的建设。

24、依托龙泉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以龙泉山和大窑龙泉窑遗址为核心,形成龙泉山、披云山、昴山、留槎洲水上乐园等生态景区和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中华宝剑文化园区、中国青瓷小镇、浙大龙泉分校旧址、西街历史名街、香菇博物馆等文化景区为主的生态文化旅游产品集聚区。

25、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收藏鉴赏、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等类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具有龙泉特色文化产业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规划》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欠发达地区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口、对项目的援助资金。同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合力。

(二)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体事业的投入,将文化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地方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目标设定为1.5%,农民人均文化事业费目标设定为35元/人。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三)培养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重点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意产业人才。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高度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解决其必需的工作、生活要求,构建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人才服务体系。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着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着力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体制环境。

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公益性事业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单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落实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要求,制订完善我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实现转企改制单位的平稳转换和顺利过渡。

(五)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树立公开行政、有限行政、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的理念,切实把服务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起点,通过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形成权限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管理制度化。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的配合,充分发挥他们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文化体育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有利于文化繁荣、有利于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


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龙泉市体育局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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