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2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现将《2022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 |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2年2月 |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2年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