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 龙泉市教育局决定从2022年4月起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财政补助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审计调查目标
通过审计调查,了解我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掌握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情况,查找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行为,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发挥教育资金的最大作用。
二、审计调查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调查对象。龙泉市辖区内民办等级幼儿园,按民办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各选取1—4所进行抽查,具体单位另行通知。并将视审计情况,增加相应等级园进行延伸审计。
(二)审计调查范围。民办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审计2019年至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三、审计调查内容
(一)会计基础规范情况。民办幼儿园是否贯彻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掌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会计人员配备情况、会计档案管理情况、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情况及每月是否独立设置账簿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等情况。
(二)收入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幼儿园报备的标准收费,收取的保教费和代管费是否全额存入幼儿园基本账户,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按要求足额提取风险基金,收入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专人管理票据等。
(三)支出管理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虚列支出,是否有白条入账,是否存在抽逃挪用办学资金现象,是否存在利用虚高教职工工资套取资金情况等。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台账,是否每年进行盘点,账实是否相符,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民办教育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2019年龙泉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2020年上半年学前教育有关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审计调查方式
(一)看报告和听汇报。查阅被检查学校提交的自查书面报告,听取被审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主要审查被审计调查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账簿的总帐、明细账、记账凭证、银行账户、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三)座谈询问。以集中座谈、个别面谈、电话问询等方式查询了解幼儿园收费支出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担起责任,做好审计工作。
(二)被抽查幼儿园要积极配合,严肃客观地做好自检自查,按时提交自查书面报告和自查表,并如实提供财务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及与审计密切相关的文件、依据,不得拒检或无故拖延。
(三)调查组成员应认真对待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审计廉政规定。审计调查结束后,须进行分析总结,并书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整改和管理意见。
附件:龙泉市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组成员名单.docx
龙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