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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龙泉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补助的公示

索引号:00265622/2022-51576 生成时间:2022-04-01 15:26:25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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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65号)、《龙泉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88号)、《关于申报龙泉市 2021 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初审并组织专家组验收后,现将2021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

拟补助金额   (万元)

1

龙泉老字号宣传推广

龙泉市老字号企业协会

17.59

2

龙泉市李生和青瓷博物馆

龙泉市李氏仿古瓷厂

29.75

3

“龚庆芳”老字号传统青瓷烧制技艺

龙泉市龚三兴青瓷作坊

17.18

4

商贸品牌振兴改造提升

龙泉玉德青瓷有限公司

24.81

5

超市升级改造项目

龙泉市万富惠超市有限公司

14.78

6

超市店面升级改造项目

龙泉市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

7.96

7

超市升级改造项目

龙泉市嘉佳便利店

1.45



合计

113.53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3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反映。联系人:林晓清,联系电话:7262252,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19室。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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