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龙经商〔2019〕4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发主体等相关单位联合审核确认,确定2021年度第一批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3月31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商局产业投资科、市财政局国企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8-7262261、7214470
通信地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济街91号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工业经济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docx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