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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735255207/2022-51196 生成时间:2022-03-22 16:13:48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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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及10万立方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龙泉市查田镇溪口泉圩莲区块3号地块



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工程新建生产用房、综合楼、附属用房等,总占地面积为25660平方米,总投资110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规范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污污分流,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化污水排污口及其标志牌。

(二)废气的防治:项目根据各类生产废气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废气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及废气排放标志牌。粉尘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脱模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要求;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米,若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料筒仓呼吸粉尘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切割边角料、残次品、生产废水沉渣回用于生产,脱模剂废包装桶、机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袋、锅炉炉渣、锅炉废气布袋除尘灰渣、碱喷淋废水沉渣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29(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7262301(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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