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65号)、《龙泉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88号),经企业积极申报,经市经商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现将符合2021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试点方向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内容 | 建设周期 |
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 | 商贸品牌振新改造提升 | 龙泉玉德青瓷有限公司 | 将文化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开展教育基地能更好的推广老字号龙泉青瓷的品牌,打造东音老字号金名片,结合线上推广销售创建自主创新特色销售模式。投入100多万购入一批新的设备,为加强老字号文化保护,更好做好老字号产品。 | 2021 |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3月5日。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1019室)反映。联系人:林晓清,联系电话:0578-7262252。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