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猪规模养殖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文件,经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申报,给予贷款总额3%的贴息补助,现将龙泉市龙泉市仙平家庭农场及龙泉市大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法人代表账户,共32.625万元,补助资金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文件列支,补助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龙泉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明细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