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天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施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3 家企业“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欧特立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继续探索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恪守质量诚信,保障质量安全,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