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龙泉市宝溪乡龚岭村五雷蛇7.2 MWp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浙江省龙泉市宝溪乡龚岭村五雷蛇 | 丽水元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 本项目新建山地光伏升压站一座、10kV开关站一座,总装机容量为7.2 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建设光伏阵列、箱变基础、升压站,场内道路,计算机监测系统等。项目总投资3295.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生态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履行生态环保法人承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力的投入,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7262301(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