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21日
2.公示方式:网站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70904259@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308室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8-7763126
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登录公示网站查询《控规》相关内容,并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控规》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促进《控规》的完善,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请署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龙泉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产业平台文本·图集·图则.pdf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