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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街街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索引号:742045064/2022-58559 生成时间:2022-12-16 10:01:50 发布机构:西街街道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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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中发〔2021〕26 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龙泉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西街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丽水市委、龙泉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着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着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按照全面深化“法治西街”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为我街道“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强化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坚持聚焦“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助力“十四五”规划有效落实。

4.坚持高效统筹推进。健全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全民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行政村、社区的普法责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城乡和群体间均衡发展。

5.坚持数字赋能引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以数字化改革 引领守法普法领域改革,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深化精准普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激发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活力和效能。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

(一)工作目标

1.法治意识全面树立。公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2.普法机制全面完善。健全完善职责明确、社会参与、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绩效明显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化普法组织。显著发挥普法教育在龙泉复兴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推动普法教育法制化、常态化、社会化。

3.法治实践全面深化。单位部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发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健全完善党建统领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4.法治文化全面发展。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与渠道,推出一批、打造一批、孕育一批优质法治宣传项目。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全体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2.深入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的法律学习宣传,强化公民意识。精心组织部署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使全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持续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

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全民普法的基础任务,加强对“十四五”期间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动的法律法规,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大力宣传数字化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反诈、禁毒、消防、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5.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把党的各项工作纳入党内法规制度轨道,注重党内法规宣传,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提升学习教育效果。把学习宣传中央党内法规和省委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内容。

6.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根据街道工作属性和社会属性,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重点内容。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积极宣传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理性维权。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落实法律顾问等制度。及时在基层村(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与社会普法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普法主体的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进全民守法。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授权不可为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全面贯彻《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规章。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按照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实学校法治教育的课时、教材、师资,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小学阶段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依托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特定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

3.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持续推进“法律进企”。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加大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大涉企公益法律服务。

4.加强其他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宣传实效。加强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农(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农(居)民基本法律素质。因地制宜开展对流动人口、困难人群、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提高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村(社)、学校、企业等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高水平推进城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

2.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人人知法守法、事事有法可依、处处依法办事的法治街道。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党委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促进政府工作依法决策。健全完善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和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3.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建统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民主法治村”五年倍增计划,高质量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力争 2025 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全覆盖。构建农村大普法格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整合基层法治力量,发挥综治工作中心、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享法庭”等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利用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作用,带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筑牢依法治理根基。

4.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和宣传阵地建设

1.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坚持法治文化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发挥各级群众文艺团体和法治宣传队伍作用,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活跃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大力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相融合,把法治元素植入各类文化艺术表现形态,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品牌。积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艺术工作者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

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提档升级。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充实城区、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深化“一镇(街道)一地”、“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每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促进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资源整合、提档升级。在全街道范围内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内涵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推进农村“文化礼堂”的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依托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开设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在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

4.大力推广“互联网+法治宣传”。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大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培育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益民服务。推广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公众参与模式,提高法治宣传产品的供给能力。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网上平台,推动法治信息发布、普法工作指导交流、公益法律服务等功能一体化。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街道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院校师生等专门人才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行政村、社区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经费,并确保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内容。

(四)加强考核评估。科学制定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细则,提高考核检查实效。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 2025年结束。其中202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在全街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至 2025年第三季度为组织实施阶段,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2025年组织总结验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接受考核。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的五年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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