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和《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丽深山海办〔2021〕2号)的文件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龙泉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23年度丽水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入库项目进行组织申报,通过报名、审核等程序,确定“龙泉市安仁镇安福村萧龙合作--龙窑烧制记忆研学基地项目”等3个项目纳入2023年度援建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无意见后再上报丽水市发改委。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0578-7768856 联系人:林青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
附件:2023年度丽水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汇总表.docx
龙泉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