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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索引号:776480259/2022-58074 生成时间:2022-11-30 16:05:00 发布机构:龙泉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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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秋以来龙泉市持续出现高温干旱天气,林内植被干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森林资源安全,龙泉市结合实际,决定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六个全覆盖”“三个必须”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龙泉市的综合预防和综合扑救能力。

一、组织体系全覆盖。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林长制实施要求认真梳理,成立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机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乡二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乡镇(街道)、村居、护林员三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实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烟有人查、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的工作新局面。

二、责任落实全覆盖。一是龙泉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履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二是龙泉市各乡镇(街道)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乡镇与村、村与户(常住人口)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承诺书)要达到100%。将森林防火纳入到“村规民约”当中,让做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强龙泉市已排查出196名森林防火重点管控人员,全面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并保持动态更新。

三、火源管控全覆盖。一是龙泉市森防指及时发布禁火通告,在禁火期内,违规在林区和林缘一百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的,公安、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二是各乡镇(街道)和国家公园龙泉保护中心等责任单位要在进山主要路口、重点区域适时设立森林防火监督站,严防严守,及时收缴火种,把火源坚决堵在山下林外。三是护林员要全员巡护,对发现焚烧田埂、秸秆,燃放烟花爆竹和林区内吸烟、野炊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

四、队伍建设全覆盖。一是应急、林业及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23支区域性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在专项行动期间,队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演练,定期保养扑火装备、机具,确保扑火装备性能完好。二是根据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属地政府要在12月底前统筹村二委、护林员、应急管理员等基层力量,在每个村(社区)组建5-10人的村级应急突击队,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一旦遇险,第一时间能开展自救。

五、宣传教育全覆盖。宣传教育是第一道防线,一是要声势浩大的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知晓率;二是要利用设置固定防火宣传标牌、悬挂条幅、张贴禁火令、宣传车、应急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野外用火的危险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宣传,加大“以案说法”反面典型案例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到村、到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深入人心。三是各乡镇(街道)在专项行动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动态龙泉市森防指将定期进行通报。

六、值班值守全覆盖。一是专项行动期间龙泉市各乡镇(街道)、森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及时检查督查森林消防监督站值守,执勤人员尽职履责情况。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专项行动期间,全市23支森林消防队伍适时开展备勤,在高火险等级天气,队伍要靠前布防,确保第一时间能开展有效救援。三是龙泉市应急救援中心直属大队、剑池宏山、查田竹舟、八都龙竹、住龙住溪、道太双平等骨干大队积极开展常态化备勤,开展跨乡镇增援扑救。

七、必须规范信息报送。龙泉市各乡镇(街道)和森防指各成员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和林火监测1小时热点核查反馈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乡镇(街道)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第一时间要向龙泉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并保持信息畅通。二是龙泉市森防指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加强指挥调度,严格执行林火信息归口管理,及时、全面、准确、规范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三是林火信息未经龙泉市森防指审核,各乡镇(街道)和防指各成员单位不得擅自越级报告。

八、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林业、综合执法等各执法部门要认真及时组织开展森林火案侦破和查处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固定证据、组织侦破,做到有案必查、查办必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九、必须科学指挥扑救。龙泉市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组织开展综合研判,分析火场发展态势,掌握火势动态,避开不利因素,科学指挥调度,运用战略战术,尽可能调用23支区域性森林消防队伍,现场指挥员要征求现场专业人员指导,科学指挥火灾扑救,严防发生扑火队员和群众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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