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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6484/2022-57943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11-24
文号: 龙水利〔2022〕16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LQD18-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废止《龙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行政审批论证评估“多评合一”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5 13:05: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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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龙泉市行政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工作要求,现对我局印发的《龙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行政审批论证评估“多评合一”改革的通知》(龙水利〔2022〕50 号)予以废止。

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



龙泉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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