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环发〔2021〕4 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丽环发〔2021〕37 号),我局编制了《龙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2月28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我局联系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雷雅妮,联系电话:776059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