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9号)、《丽水市企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办法》(丽经信〔2021〕47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自行申报、专家验收、专项审计的基础上,拟确定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机器人购置补助)补助项目企业为浙江三田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1月28日。
市经商局联系人:柳明玉,联系电话:7262261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宏敏,联系电话:7214470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