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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直达资金第一季度相关情况的总结

发布机构:龙泉县 时间:2021-04-26 11:39:1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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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具有特殊重要性,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上级精神情况

今年,财政部把直达机制作为制度性的安排,扩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并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省厅领导明确要求直达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每周通报到市,每月通报到县,并计划将直达资金落实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

二、具体落实情况

提高执行效率,协同推进直达资金落地。一是第一时间完成分配。严格落实《浙江省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分配要求,即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原则上应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我市结合资金实际支付需求,以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提前谋划项目整合,加强项目评审论证,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能够迅速分配落实到位,进一步缩短资金分配的时间,避免出现资金“趴窝沉睡”的现象,一般在7日内完成资金分配,分配进度持续保持100%。二是加快形成实际支付。各归口科室协同推进,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紧密跟踪资金分配下达、支出使用和政策实施效果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常态化督促各主管部门落实在各自领域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合理加快项目实施的进度。通过“两直资金工作群”的平台,及时发布进度通报、时点提示等信息,及时掌握全省情况,把握工作主动性。三是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注重高效性的同时,兼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确保管理过程经得起检验,已处理预警信息117项。

截至3月底,上级下达我市的直达资金4.01亿元,已完成分配4.01万元,分配进度为100%。已完成支出2.72亿元,支付进度位67.8%,位列丽水各县(市、区)第二位,落实直达资金总体平稳有序。

三、存在问题

直达资金落实问题集中体现在部分项目执行滞后的难题。一是直达资金项目前期谋划不足。2021年是直达资金制度化的第一年,财政及资金主管部门还处在被动适应的阶段,存在“下一笔,谋一笔”的现象,工作缺乏前瞻性。目前,未支付的资金主要是难整合、项目难推进的资金,下阶段支付进度推进难度增大。尤其是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资金,涉及到项目的二次分配,涉及执行单位多、支付款项杂,短期内加速的难度很大。二是财政部门缺少工作抓手。直达资金项目分配涉及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主管部门,直达资金项目推进涉及诸多预算单位、乡镇街道甚至村和企业等,工作落实需要齐抓共管。但目前,普遍存在“财政急、主管部门不急、用款单位不急”“帮财政做、财政要我做”的思想,财政部门缺少有力抓手督促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加速项目分配、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积极性仍需加强。

四、下步举措

推动直达资金高效落地。建立直达资金的监督机制,将主管部门的直达资金执行情况通过执行率通报、与预算安排挂钩、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督激励作用,形成抓实工作的有效载体。建立直达资金的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部署重点任务,分析难点工作。各归口科室要及时分析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原因,指导主管单位制定改进方案,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整体进度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也要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对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确保资金项目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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