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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1-40257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2-19   文号:龙政办发〔2021〕5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0 16:40: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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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委第78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丽水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龙泉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聚力实施龙泉复兴“1369”战略行动,推进政策处理,加快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奋力打造一座独具匠心的文化名城,让“好龙泉”焕发出新时代的生机与活力。

二、征收范围、内容及目标

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剑川大道水南段,南至剑池东路,西至公园南路水南段,北至江滨南路、瓯江沿岸(以公告为准)。区块涉及被征收户(被补偿户)约1050户,红线范围用地面积约153934.42平方米,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50630平方米。虚线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户(被补偿户)约81户,用地面积约3622.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917.2平方米(金辉大厦用地面积约2580.7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646.4平方米;金辉大厦南侧的公园路75—97号联建房用地面积约1041.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70.8平方米。虚线范围内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再列入征收范围)。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该区块存在涉及户数多、房屋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因素,争取用8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该区块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三、征收模式

区块内土地和房屋征收采用“阳光征收”模式实施征收,区块签约率达到预定值后协议生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为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征收实施单位为龙泉市剑池街道办事处及委托的其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指挥部,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总顾问:叶石玄仙

指挥长:叶伟玲

常务副指挥长:占雅静

第一副指挥长:余盛全

专职副指挥长:张 炜(司法局)

副指挥长:张永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付建伟(建设局)、曾高平(总工会)、管忠新(龙泉市公积金中心)、陈维平(征储中心)、翁积文(剑池街道)

成 员:吕 俊(市委办)、季文峰(人大办)、杨慎荣(市府办)、叶有根(政协办)、游金元(纪委监委)、李 力(组织部)、胡盛锋(宣传部)、任 晔(发改局)、叶伟林(财政局)、周欣波(审计局)、杨孔发(公安局)、曾春一(水利局)、汤克豪(经商局)、季岩平(市场监管局)、吴 敏(国资办)、范建伟(供销社)、周光洪(人力社保局)、李林涛(交通局)、沙永龙(教育局)、夏 卫(卫健局)、张晓峰(农业农村局)、蔡章辉(综合行政执法局)、胡武海(文广旅体局)、胡来安(税务局)、郑夏来(残联)、张福回(经合中心)、卓敬良(征储中心)、郑国民(剑池街道)、曾鹏翔(邮政局)、陈义达(农商银行)、汤俊峰(供电公司)

指挥部下设“一办八组两专班”〈办公室、政策研究组、未经登记认定组、土地利用规划(安置)组、法律服务组、集体土地征收和报批组、组织保障和考核组、资金保障和审核组、土地和房屋征收责任区片动迁组、集体资产动迁专班、国有资产及工业企业动迁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征储中心隔壁原工商局办公楼。

(一)办公室

主 任:张 炜(司法局)

常务副主任:卓敬良(征储中心)

副 主 任:张志伟(安仁镇)

成 员:胡武霞(征储中心)、张 博(市委办)、陈志海(征储中心)、夏子洁(征储中心)、项慧珍(凤阳山管理处)、徐子豪(经合中心)、柳雪珍(档案馆)、尹 静(兰巨乡)、林加敏(龙南乡)、吴水美(剑池街道)、瞿存珍(剑池街道)

联络员:项 彪(人大办)、吴丹华(市府办)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办公地点、办公设施、食堂等,做好综合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材料、档案、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研究组

组  长:吴伟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光义(征储中心)

副组长:蒋继尔(市政协)、胡萃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金树(建设局)、吴忠明(经商局)、陈正松(国资办)、刘红星(残联)、刘 羽(城北乡)、汪 伟(征储中心)、胡武霞(征储中心)

成  员:李启忠(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清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新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朝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永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明华(建设局)、俞水珍(建设局)、周浦文(国资公司)、汤卫国(征储中心)、谢水平(征储中心)、邵 健(征储中心)、吴 凯(征储中心)、钟黄晓(征储中心)、邱 琪(征储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征收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征收政策研究指导。

(三)未经登记认定小组

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另行发文。

(四)土地利用规划(安置)组 

组 长:付建伟(建设局)、季旭雄(上垟镇)

副组长:汪 伟(征储中心)、曾光义(征储中心)、胡卫青(建设局)、吴朝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章俊武(国资办)、毛晓明(城投公司)

成 员:管朝魁(建设局)、连倩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季余松(征储中心)、徐志效(征储中心)、蒋俊峰(征储中心)、唐寅晖(城投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确定征收区块范围红线图、确定建设规划方案、拟定区块出让规划条件和安置等工作。

(五)集体土地征收和报批组

组  长:李福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汪 伟(征储中心)

副组长:叶兰华(剑池街道)、吴伟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  员:方新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季冬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骆东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传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何炳龙(征储中心)、陈青青(征储中心)、周 凯(征储中心)、吴英莲(征储中心)、管世龙(剑池街道)

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块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指导、报批等工作。

(六)法律服务组

组  长:柳盛华(市人大)

副组长:万莉莉(市府办)、叶必忠(司法局)、王 伟(法院)、柳伟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伟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光义(征储中心)

成  员:邱良名(法院)、吴孝森(法院)、刘少丰(司法局)、吴 凯(征储中心)、兰 俊(征储中心)、章海云(剑池司法所)、吴金铿(法律顾问)、律师2名

工作职责:做好区块征收工作政策和法律解释、咨询、研究等工作,协助各政策处理组调解和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矛盾,为征迁户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组织保障和考核组

组 长:李 力(组织部)

常务副组长:游金元(纪委监委)

副组长:吕 俊(市委办)、任 炜(纪委监委)、梅舒伟(政法委)、徐起金(公安局)

成 员:季金伟(组织部)、王 丹(纪委监委)、叶淼军(信访局)、李和敏(公安局)、徐 建(剑池街道)

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块征收工作的组织保障、抽调干部考核机制制定、信访维稳、组织监督、任务交办督查等工作。

(八)资金保障和审核组

组  长:叶伟林(财政局)

常务副组长:吴 敏(国资办)、郑国民(剑池街道)

副组长:邵仲昕(财政局)、张金树(建设局)、章俊武(国资办)、毛晓明(城投公司)

成 员:管朝魁(建设局)、邵 健(征储中心)、周晓娥(财政局)、张 微(财政局)、郑宏敏(财政局)、李裕丰(国资办)、张露婷(剑池街道)、季京琳(剑池街道)、叶 敏(剑池街道)、徐 晖(征储中心)、冯 洁(征储中心)、罗晓莉(征储中心)、曹慧琦(两岸公司)、唐寅晖(城投公司)、吴炜娟(城投公司)、胡捷克(城投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资金保障,协议审核、征收相关经费审核、支付、结算,指挥部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

(九)土地和房屋征收责任区片动迁组

组 长:翁积文(剑池街道)

动迁组下设四个责任区片:

第一责任区片长:李小春(岩樟乡)

第二责任区片长:戴积光(龙南乡)

第三责任区片长:余海清(石达石街道)

第四责任区片长:曾国健(中职校)

工作职责:负责区片内各动迁小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经登记建筑调查、集体土地权属和地上附着物调查、勘测定界、纠纷化解,征收协议签订、房屋腾空、补偿款计付及征收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1.第一区片

片 长:李小春(岩樟乡)

(1)动迁小组一组

组  长:杨 华(剑池街道)

副组长:毛亚云(西街街道)

组  员:周 凯(征储中心)、董 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 慧(剑池街道)、胡  征(查田镇)

(2)动迁小组二组

组  长:徐月霞(剑池街道)

副组长:张平平(宝溪乡)

组  员:叶 霞(征储中心)、朱 琳(卫健局)、季宇骁(交通运输局)、叶晓艳(农业农村局)

(3)动迁小组三组

组  长:刘美菊(城北乡)

副组长:曾春亮(岩樟乡)

组  员:叶 霞(征储中心)、张 波(人力社保局)、曾艺凯(公安局)、曾美飞(农业农村局)、方莉莉(剑池街道)

(4)动迁小组四组

组  长:周慧文(屏南镇)

副组长:蒋一豪(公安局)

组  员:张桂芬(征储中心)、杨盛超(征储中心)、张超宇(建设局)、祝红曼(屏南镇)、季晓卫(剑池街道)

(5)动迁小组五组

组  长:徐起金(剑池街道)

副组长:赖  俊(屏南镇)

组  员:张桂芬(征储中心)、何  浩(纪委监委)、张建辉(人力社保局)、汤忠喜(小梅镇)

2.第二区片

片 长:戴积光(龙南乡)

(6)动迁小组六组

组  长:叶根武(剑池街道)

副组长:毛卫英(兰巨乡)

组  员:吴 凯(征储中心)、谢少伟(市场监管局)、胡春峰(岩樟乡)、黄春花(龙渊街道)

(7)动迁小组七组

组  长:刘 平(道太乡)

副组长:项显兴(住龙镇)

组  员:季余松(征储中心)、周水深(综合行政执法局)、卢小春(发改局)、王 恬(龙南乡)、陈建灵(剑池街道)

(8)动迁小组八组

组  长:林 波(查田镇)

副组长:曹和松(竹垟乡)

组  员:王 飞(征储中心)、吕律杨(发改局)、周禾健(龙渊街道)、杨冬梅(剑池街道)

(9)动迁小组九组

组  长:徐 建(剑池街道)

副组长:张家伟(小梅镇)

组  员:王 飞(征储中心)、兰 俊(征储中心)、李元超(融媒体中心)、叶汉亮(八都镇)、陈惠红(剑池街道)

(10)动迁小组十组

组  长:方慧萍(龙南乡)

副组长:季新良(凤阳山管理处)

组  员:季余松(征储中心)、周 鹏(应急管理局)、张建军(交通局)、叶新娟(剑池街道)

3.第三区片

片 长:余海清(石达石街道)

(11)动迁小组十一组

组  长:杨晓芬(竹垟乡)

副组长:胡存有(石达石街道)

组  员:徐志效(征储中心)、刘 芳(水利局)、钟林赟(竹垟乡)、刘月霞(剑池街道)

(12)动迁小组十二组

组  长:林 俊(锦溪镇)

副组长:吴德斌(上垟镇)

组  员:徐志效(征储中心)、骆 莹(教育局)、傅 梅(西街街道)、吴小健(剑池街道)

(13)动迁小组十三组

组  长:叶祖深(查田镇)

副组长:周光有(西街街道)

组  员:陈伟华(征储中心)、黄 瑶(征储中心)、曾志伟(教育局)、金晓康(综合行政执法局)、刘巧金(剑池街道)

(14)动迁小组十四组

组  长:龚景春(龙渊街道)

副组长:吴伟峰(锦溪镇)

组  员:陈伟华(征储中心)、林德中(水利局)、柳建琴(上垟镇)、王旭平(剑池街道)

(15)动迁小组十五组

组  长:付良斌(兰巨乡)

副组长:王 岗(宝溪乡)

组  员:谭  峰(综合行政执法局)、金荣森(文广旅体局)、洪小庆(剑池街道)、毛朝锋(兰巨乡)

4.第四区片

片 长:曾国健(中职校)

(16)动迁小组十六组

组  长:管 乐(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胡伟君(住龙镇)

组  员:王堂仁(征储中心)、叶松花(建设局)、潘世龙(农业农村局)、刘明星(市场监管局)、苏有珍(剑池街道)

(17)动迁小组十七组

组  长:管俊莉(小梅镇)

副组长:金小伟(城北乡)

组  员:王堂仁(征储中心)、吴庆权(教育局)、毛  翔(旅投公司)、刘秋伟(剑池街道)

(18)动迁小组十八组

组  长:何冬花(道太乡)

副组长:曾  宇(龙渊街道)

组  员:钱  璐(征储中心)、瞿承伟(凤阳山管理处)、李月武(安仁镇)、叶 倩(剑池街道)

(19)动迁小组十九组

组  长:张成勇(上垟镇)

副组长:刘远波(锦溪镇)

组  员:钱  璐(征储中心)、兰周杰(青瓷宝剑产业局)、周 毅(水利局)、许晓云(剑池街道)

(20)动迁小组二十组

组  长:梅观龙(八都镇)

副组长:邹国锋(青瓷小镇管委会)

组  员:王 宁(征储中心)、周 健(教育局)、吴根清(上垟镇)、郑  莹(市场监管局)、吴丽红(剑池街道)

(十)集体资产动迁专班

主 任:曾高平(总工会)

常务副主任:郑国民(剑池街道)

副 主 任:张金树(建设局)、吴伟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邱振昌(社科联)

成 员:赵利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胡小红(妇联)、王慧平(石达石街道)、吴朝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重亮(建设局)、张祖华(剑池街道)、管世龙(剑池街道)、毛月章(小梅镇)、雷春杰(征储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区片内水南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经登记建筑调查、集体土地权属和地上附着物调查、勘测定界、纠纷化解,征收协议签订、房屋腾空、补偿款计付、规划安置、征收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十一)国有资产及工业企业动迁专班

主 任:管忠新(龙泉市公积金中心)

常务副主任:洪长胜(水利局)

副 主 任:周伟元(供销社)、吴忠明(经商局)

组  员:刘紫波(农商银行)、吴孟秋(剑池街道)、胡建清(市政协)、连晓东(水利局)、叶华科(供销社)、季石玄根(经商局)、王 伟(青瓷宝剑产业局)、张金亮(市场监管局)、王 虹(屏南镇)

工作职责:负责区片内国有资产(原宏山乡政府、原城郊供销社、原工商所、农商银行水南办公楼、水利局、红十字医院、征储中心、妇保站等单位)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经登记建筑调查、纠纷化解,征收协议签订、房屋腾空、补偿款计付及征收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为快速稳妥推进区块征收工作,由指挥部聘用若干名群众监督员对区块征收工作进行监督与协作,相关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支出。

五、工作步骤

实施时间:2021年2月-2021年9月

(一)土地和房屋征收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2月中旬-2021 年5月下旬)

1.按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征收指挥部,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征收工作。对征收红线范围进一步研究确定,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发布征收范围公告(2021年2月底前)。

2.入户调查、地类勘测、未经登记认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发布征地启动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5月中旬前)。

3.经政府常务会后作出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公告(5月下旬前)。

(二)征收协议签约、房屋腾空阶段(2021年 5月下旬-2021 年8月中旬)

1.协议签订(2021年7月中旬前)。

2.房屋腾空(2021年8月中旬前)。

(三)征收结算、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9月底)

根据征收协议进行补偿结算,开展房屋拆除,完成被征收土地清表、移交等工作;对征收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机制

(一)会商督办机制。建立“一日一碰头、一周一会商,半月一例会”制度。每日各动迁组召开碰头会,布置每日工作;每周召开由常务副指挥长主持的周会商,听取各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商讨破解征收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布置下一步工作,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每半个月召开由指挥长主持的例会,听取指挥部工作情况汇报,总顾问进行点评,研究解决区块征收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交办。强化对工作推进情况的全程效能督查,每周由办公室通报一次项目推进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

(二)进度公示机制。各政策处理动迁小组按进度要求,倒排时间,明确进度,挂图作战等方式,对进展情况随时了解、及时汇总分析,以日为节点抓工作,实行工作计划和工作推进情况上墙公示。

(三)宣传引导机制。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进度每日一通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宣传工具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鼓励好人好事,树立榜样。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处理和打击有意刁难、阻碍破坏本区块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违法行为,压倒一切歪风邪气。

(四)维稳保障机制。征收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收集征收中被征收户利益诉求,分类整理及时向领导汇报。遇到突发矛盾,指挥部随时组织召开征收维稳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好征收过程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上交,做到和谐征收。做群众思想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象因人施策,坚持正面引导,摆明事实与道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考核激励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各工作组按时序要求集中办公,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参与单位和人员抽调单位进行加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市政府给予行政嘉奖,奖励在工作中敢于担当、成绩明显、群众满意的项目攻坚干部和项目一线标兵。组织部门开展“一线推进项目、一线识别干部”活动,体现实干实绩导向,根据干部的表现和贡献情况,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龙泉市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水南区块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区块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征收工作,作为加快城区发展的又一次历史机遇,按照计划完成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将各项工作抓好。要确保抽调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循“三原则”,一是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征收区块各方群众利益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做好政策兑现的原则。在遵循原则地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处理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协调,认真解决。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联系,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龙政办发〔2021〕5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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