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文件,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龙建发〔2021〕134号)文件。
二、文件内容
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完善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力度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行为。
三、文件制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四、发文时间和施行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1年12月6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1月7日。
五、解读机关
由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0578-776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