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审计局:
根据《龙泉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龙审报[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相关问题。其中提到:“部分主管部门管理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退未退。如市交通运输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管理的2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退未退,合计54.85万元”。我局发现问题后积极整改,多次催促指挥部经办人员联系施工企业前来办理,已于2021年1月15日退还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69145元;2021年2月5日退还温州凯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9370.54元,合计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48515.54元。(见附件1、2)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结息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0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利息结余2.78万元已结转三年以上未上缴国库”。我局在退完上述2笔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于2021年3月3日将账户结息余额28239.47元悉数上缴龙泉市财政局(库款户)。(见附件3)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