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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331181000000/2021-39419 生成时间:2021-01-26 09:54:29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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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龙泉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623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11号)等文件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化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紧密结合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万余条,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36件,政府常务会议信息5条,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30件,调查征集和意见采纳情况55件。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全覆盖"。制定《龙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财政、食药、生态、扶贫、教育、医疗、文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要求,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开设"六稳、六保"专栏,设置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专题,加强减税降费、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环节等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二是推进信息查询"一网通"。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务公开"内容板块,分类逐项设置机构职能、重点工作、规划计划、人事、数据公开等事项的集中公开页面,涵盖经济发展、市区规划、招标采购、行政执法等行政机关日常重点工作。

强化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务服务。各公开机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5件。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便捷通畅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申请提交和反馈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各公开机构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以制度化手段推动受理、答复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各公开机构在办理和答复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全程沟通,做出更具针对性的答复,确保申请内容得到准确回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平台。严格依照国办政府网站集约化界面,出台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明确"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严格页面设计、栏目名称、字号字段等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全流程制度规范,系统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制度,涵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政策解读程序、回应关切督导等公开工作程序和环节,基本覆盖公开职责和工作环节。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加强基础管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提升政府自身建设能力。一是以考核压实责任。制定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细则,重点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提升考评权重,推动部门乡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二是以培训提升能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钉钉远程、业务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覆盖公开工作人员100余人。

建立考核和监督机制。制定《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业务指导,以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建立《龙泉市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带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约谈予以督促整改。

2020年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目前我市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30

30

4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4

-110

321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66

-6

977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7

-47

180847

行政强制

120

17

7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09

10240.5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统筹推进难度较大,需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二是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单一,解读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长期规划,逐年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公开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布。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交流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交流互动的传播特性,提高政策解读的通达率、知晓度和影响面。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继续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应公开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非依申请公开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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