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56484/2018-24973
发布机构:龙泉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2018-11-13
文号:龙水利〔2018〕285号
关于第二批8座农村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1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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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水利局文件
龙水利〔2018〕285号
龙泉市水利局
关于第二批8座农村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龙泉市梅村水电站等8座电站:
依照水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在2018年10月18日组织专家,对第二批完成的8个农村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工程取水水源论证和用水量分析情况:
1、原则同意水资源论证采用的雨量站选择和年径流量计算方法及成果。
2、原则同意工程用水量和退水影响分析。
二、原则同意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方法。
三、业主应根据河道生态流量计算结果,以及生态放水管设置位置、管径等的设置建议,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确保下泄最小生态流量(详见附表)。
四、业主应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和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所提出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附件:第二批农村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清单
龙泉市水利局
2018年11月13日

龙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