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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2018-17901 生成时间:2018-10-10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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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QD01-2018-0021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86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8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和《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建成城乡全覆盖、办园行为规范、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计划完成新建幼儿园6所,启动新建幼儿园3所,完成迁(改)建幼儿园5所,投资预算1.1亿元,新增学位2026个;撤并薄弱园9所、教学点8个,等级幼儿园比例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90%以上,其中省一二级园达19所,省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60%;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90%以上;力争公办园覆盖面达37%,集团化办园覆盖面70%以上。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100%,有职称教师比例50%以上。依法规范办园体制,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幼儿园“小学化”“看管式”现象基本消除;学前教育游戏教学为主的课程改革不断推进,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18年,完成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修编完善工作;全市新增学位数819个,完成撤并薄弱园3所、教学点3个,等级幼儿园比例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省一二级园达11所,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35%;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力争公办园覆盖面23%以上,集团化办园覆盖面55%以上。完成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修编完善工作。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88%以上,有职称教师比例35%以上。

2019年,全市新增学位数431个,撤并薄弱园4所、教学点4个,等级幼儿园比例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省一二级园达15所,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45%;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公办园覆盖面30%以上,集团化办园覆盖面63%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91%,有职称教师比例45%以上。

2020年,全市新增学位数741个,撤并薄弱园2所、教学点1个,等级幼儿园比例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省一二级园达19所,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60%;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公办园覆盖面37%以上,集团化办园覆盖面7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100%,有职称教师比例50%以上。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公益普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办园水平。

(四)坚持均衡推进。大力引导和鼓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园区延伸,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不断促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区域均衡、园际均衡。

三、主要措施

(一)学前教育学位扩容行动

1.制定完善布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化推进进程,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调整等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科学合理地完善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扎实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分年度实施到位。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农村地区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内容,以“每个乡镇(街道)应当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的要求,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对于确有需求,但又难以进行区域统筹的偏远山区农村,切实承担起“兜底”责任,依托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开设季节班、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办法延伸服务,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严格执行《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要求,落实幼儿园建设管理职责,合理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推进小区联合建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现有空置楼宇、厂房以及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改建成为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按照中小学用地和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二)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拓展行动

4.扩大集团办园效益。新建幼儿园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名园+新园”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探索建立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之间派驻支教和挂职锻炼等双向流动机制,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下沉,提高薄弱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保教水平。鼓励优质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到农村设立分园、教学点。公办一级园均需举办分园,并成立集团,鼓励托管民办园。集团的构成采用“1+X”的方式,即1所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作为1个学前教育集团中的总园;“X”为若干所潜力园,作为学前教育集团中的分园;每个集团包括2所及以上分园。2018年,制定幼儿园集团化发展方案,出台集团化发展激励政策,落实集团化发展激励资金,提升集团化办园积极性。

5.加大提档升级力度。加快幼儿园升等晋级步伐,增加一、二级园的数量,提高三级园质量,减少并逐步合并薄弱园。各乡镇(街道)努力创建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街道)。加大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力度。

(三)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升行动

6.全面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学前〔2017107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儿童整体发展为本,推进课程建设,培养幼儿的行为习惯、自理能力、独立能力、自律、运动能力等;坚持游戏为幼儿园儿童的基本活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生活化、游戏化、园本化,消除小学化现象;坚持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传承“江浙之巅·山水古城”优良传统文化,加强绿色生态教育,促进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依托“剑瓷龙泉”资源优势,培养儿童动手能力。2018年,成立课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指导幼儿园制订课程方案,落实幼儿园课程改革经费。第一批从2018年开始,覆盖所有一级园和部分二级园;第二批从2019年开始,覆盖所有二级园;第三批从2020年开始,覆盖所有三级园和准办园。

7.提升园务管理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卫生保健规范管理,落实卫生室(保健室)设置要求。认真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关爱家庭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和女童。完善《龙泉市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按照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配备玩教具,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整治。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8.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树立“互联网+教育”意识,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整合”理念,加快推进国家、省、丽水市、龙泉市教育信息化平台全网融通,深化教育资源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开展“互联网+教研”“互联网+家园”“互联网+家长学校”“互联网+视频监控”等,培育多个教育与信息化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典型,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

(四)学前教育规范办园督查行动

9.完善督导评估体系。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的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要求,优化幼儿园质量监测评估办法,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并建立幼儿园奖励机制。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经费投入与保障、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结合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以督促改,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10.修订普惠园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扶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的等级幼儿园并向一定区域的居民提供普遍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20188月底前,修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含收费标准),并于10月底前对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认定。

(五)学前教育师资优化行动

11.加强教职工配备。2018年底前,完成《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含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1232号)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确保幼儿园教职工按需配备,将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年审、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多渠道开展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优化幼儿园招聘办法。提高偏远乡镇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配备比例。加大对男性教师的招聘力度,吸引更多优秀男性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1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坚持“培训在先,上岗在后”,新入职教师需要集中进行培训,然后再上岗。加大考证培训力度,积极鼓励在职在岗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全面摸排在岗无证老师,对学历合格的教师进行资格证理论考试和面试培训,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定龙泉市幼儿教师素质及技能提升实施方案,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骨干教师和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360学时培训经费予以一定比例补助。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树立一批学前教育师德楷模和典型人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资质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

13.提升管理队伍素质。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与教研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有理想、善执行、高素养”的学前教育管理者队伍。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教研区,选拔名优教师组成兼职教研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园本教研、联片教研、区域教研”三级联动、分工合作、分层发展的教研机制,着力提升幼儿园一线教师课程实施的执行力。

(六)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行动

1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元筹措”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相配套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机制,在省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和不降低已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4号)要求,对本市符合条件(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等级园标准以上,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一致。

15.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幼儿园要确保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逐年提高。其中公办幼儿园经编办核准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收入,财政给予保障;民办幼儿园应按规定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费,财政对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含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保健员、保育员等),按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幼儿园一定比例的补助。

16.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按本市公办三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实行市政府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乡镇(街道)积极协助教育局及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学前教育管理职责。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及考核,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办、农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国土、住建(规划)、卫计等部门的任务。加大政策创新力度,综合施策,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保育和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监查,教育局每年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教育局和审计局加强对幼儿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导和评估结果要报告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并通过合理方式向社会公布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1.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改(扩)建幼儿园计划表

2.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建幼儿园计划表

3.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提升计划表

4.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表

 

 

 

 


附件1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改(扩)建幼儿园计划表

 

序号

园所(具体幼儿园)

其中

原班级数

原建筑面积

规划班级数

规划建筑面积

备注

新增学位

公办

民办

1

龙泉市金太阳幼儿园

 

1

4

1200

11

3868

2018年投入使用

229

2

龙泉市水南幼儿园

 

1

13

2800

14

5200

2018年投入使用

50

3

龙泉市八都镇安安幼儿园

 

1

6

473

6

500

2019年投入使用

40

4

龙泉市村头幼儿园

 

1

6

528

6

550

2019年投入使用

31

5

龙泉市上垟镇中心幼儿园

1

 

3

384

6

2242

2020年投入使用

56

 

合计

1

4

32

5385

43

12360

 

406

备注:1.2020学年累计新增65个班2026个学位(新建541620学位、改扩建增加11个班406学位)。因减园提质的需要,到2020年共撤并弱园54个班1194名幼儿(其中:2018学年撤并25个班548名幼儿;2019学年撤并20420名幼儿;2020学年撤并9个班226名幼儿),到2020年净增65-54=11个班832个学位(2026-1194=832),全市共有8358+832=9190学位,基本满足9114名幼儿入园需求

2.2021学年累计新增65+12=78个班2026+360=2386个学位,净增12-10=2个班360-254=106个学位(撤并10254名幼儿),全市共有9190+106=9296个学位,基本满足9240名幼儿入园需求

3.2022学年累计新增78+12=90个班2386+360=2746个学位,净增12-7=5个班360-109=251个学位(撤并7109名幼儿),全市共有9296+251=9547个学位,基本满足9532名幼儿入园需求

 

附件2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建幼儿园计划表

序号

园所(具体幼儿园)

其中

班级数

建筑面积

备注

新增

学位

公办

民办

1

龙泉市城东小学幼儿园

1

 

9

3725

2018年投入使用

270

2

龙泉市查田镇中心幼儿园

1

 

9

3877

2018年投入使用

270

3

龙泉市大沙幼儿园

1

 

12

4571

2019年投入使用

360

4

龙泉市江滨北岸小区配套幼儿园

1

 

6

2826

2020年投入使用

180

5

龙泉市西街中心幼儿园

1

 

6

2826

2020年投入使用,拟设特教班

180

6

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

1

 

12

4042

2020年投入使用

360

7

龙泉市安仁镇中心幼儿园

1

 

12

4042

2021年投入使用

360

8

龙泉市南大洋幼儿园

 

1

12

6900

2022年投入使用

360

9

龙泉市剑池中心幼儿园

1

 

12

4571

2023年投入使用

360

 

合计

8

1

90

37380

 

2700

 

备注:根据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意见和《丽水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丽教基〔201821号)文件精神,开办特殊幼儿园一所,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儿童的学前入园率。拟在西街中心幼儿园设特教班

 

 

附件3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提升计划表

 

年份

总园数

总人数

一二级园

等级园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

园数

人数

占比(%

覆盖面(%

园数

人数

占比(%

覆盖面(%

公办园占比(%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

公办园覆盖面(%

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2017

56

8358

7

2061

12.50

24.66

48

7594

85.71

90.86

30.36

62.50

22.40

72.91

2018

54

8710

11

3048

20.37

34.99

49

8267

90.74

94.91

33.33

61.11

25.35

71.62

2019

52

8614

15

3876

28.85

45.00

50

8354

96.15

96.98

36.54

61.54

30.45

68.05

2020

54

9114

19

5468

35.19

60.00

52

9080

96.30

99.63

38.89

57.41

37.85

62.15

 

 

 

附件4

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表

 

学年

预测班级数

预测教师数

预测合同制教师待遇(年平均,单位:万元)

其中事业编制

其中大专及以上

其中持资格证教师

其中有职称教师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2017

319

636

3.8

91

14.31

512

80.50

546

85.85

239

37.58

2018

321

650

4

108

16.62

552

84.92

572

88.00

260

40.00

2019

318

665

4.1

128

19.25

585

87.97

630

94.74

300

45.11

2020

336

680

4.2

148

21.76

636

93.53

680

100.00

340

50.00

备注:合同制教师待遇年平均数按我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测数预测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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