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市疾控中心:
为推进消除麻疹进程,维持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根据丽水市卫计委的要求,决定今秋明春在我市组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活动。现将《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6年)》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落实。要求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第一轮工作,2015年10月26日-30日;第二轮工作,2016年3月14日-18日。
二、应切实加强对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管,各单位要成立专项督导组,按督促要求规范开展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工作薄弱、风险较高的区域的督导和评估力度,确保本次活动的工作质量。市里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并对重点地区进行工作质量的评估,对于发现工作质量不高或接种率不达标的街道乡镇将进行通报,并要求重新组织开展活动。
三、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上报,疾控中心汇总后与书面总结一起上报至丽水市疾控中心。上报市级时间:第一轮在11月15日前完成,第二轮在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
联系人:龙泉市疾控中心 田智
电 话:0578-2057376 Email: lqepi@126.com
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6年)
为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与传播,进一步推进龙泉市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6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今秋明春继续组织开展两轮集中式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龙泉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及内容: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开展2轮集中式的脊灰、麻疹疫苗摸底查漏和补种工作。
(二)时间:第一轮工作,2015年10月26日-30日;第二轮工作,2016年3月14日-18日。
(三)对象
1.摸底对象:4周岁以下儿童。
2.补种对象: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以及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麻疹免疫史不详者。此三种对象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二、任务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街道乡镇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查漏补种活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在社区、村落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使本次目标人群了解活动信息,主动及时参与疫苗补种工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也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
(三)目标人群摸底与登记
各地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府或社会力量进行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与登记。各接种门诊应根据此次查漏补种对象范围,分村(社区)将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进行整理,并按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分类填入《丽水市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附表1),同时根据整理好的应种对象名单填写接种通知单。调查摸底人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摸,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应与接种门诊提供的《摸底登记表》核对,新发现的目标儿童应立即登入《摸底登记表》,并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携带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应服务;若发现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离开现居住地,应在《摸底登记表》中备注相应情况,属于应补种对象的,同样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就近接受疫苗补种;每天应对调查摸底情况作整理分析,并于次日上午将核查结果及通知单发放情况反馈至接种门诊。
(四)接种实施
1.疫苗使用与管理
(1)使用疫苗种类: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液体、糖丸均可),含麻疹成分疫苗按常规使用。
(2)冷链管理:所有使用疫苗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程冷链管理,各疾控机构、接种门诊应制定《单位断电后的疫苗冷链管理应急方案》,确保在查漏补种实施期间疫苗储存、使用符合规范。
2.接种点设置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接种进程,采用定点接种和边排摸边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的补种工作;活动期间,各接种点必须每天开放,并视当地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推出夜间门诊满足部分儿童家长需要,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
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补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村(社区)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补种对象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点工作人员应每日整理接种记录,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五)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
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接种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处理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反应的儿童按照统一的异常反应调查表进行调查、处理、诊断、上报。疾控机构要专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确定媒体发言人,对发生的反应纠纷,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如发现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四、督导评估
(一)现场督导。为保证本次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龙泉市卫计局在实施查漏补种活动期间将成立督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乡镇、街道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工作质量。
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将成立市级督导组(见附件2),对各县(市、区)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工作质量评估,对于发现指标不达标的地区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全市通报。
(二)快速评估
1.评估组织
为确保本次查漏补种工作质量,由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和快速评估工作。
2.评估方法
评估采用现场快评的方式,要求每个县按乡镇距县城所在地距离至少调查远、中、近3个乡,每个乡调查30名适龄儿童,全县累计90名适龄儿童,对于指标不达标的地区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通报。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本次活动数据要求对补种数量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逐级上报。
乡镇接种单位要求填写《丽水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数据汇总到《丽水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以及将《丽水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4)数据汇总到《丽水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汇总后与书面总结一起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附件:1.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2.丽水市(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督导评估组
附表:1.丽水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2.丽水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3.丽水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4.丽水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5.丽水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6.丽水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调查表
7.丽水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估汇总表
附件1
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
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高质量开展,因工作需要,成立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在具体实施中的问题。下设技术小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叶伟娟
副组长:陈焕松、梅盛华
成员:黄峰、杨冬霞
职责:负责全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具体实施和协调。
二、技术小组
组长:梅盛华
成员:黄峰、杨冬霞、田智
职责:负责全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期间业务培训、技术指导。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戴岸
成员:黄峰、杨冬霞、田智、周丹东
职责:负责查漏补种期间疫苗的调拨使用。
附件2.
丽水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
督导评估组
第一组
组长:林海东
成员:李羽敏,董升草、应莉娅
负责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的现场督导和快速评估。
第二组
组长:陈荣富
成员:付仁仙、洪浚扉
负责松阳县、遂昌县、景宁县的现场督导和快速评估。
第三组
组长:叶建武
成员:周永源、於洋
负责龙泉市、庆元县、云和县的现场督导和快速评估。
龙泉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
督导评估组
第一组
组长:黄峰
成员:田智
负责龙渊、西街、剑池、塔石、安仁、道太、城北、住龙、锦溪、岩樟的现场督导和快速评估。
第二组
组长:梅盛华
成员: 杨冬霞
负责兰巨、查田、小梅、屏南、龙南、八都、上垟、竹垟、宝溪、的现场督导和快速评估。